籌備經過

  本事務所所長楊昭國公證人,在國內決定引進世界通行的民間公證人制度時,便決意要擔任民間公證人一職。當時楊所長任職於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,是一位相當資深的法院公證人。一九九七年,盧榮輝公證人自花蓮地方法院奉調到台北地方法院與楊所長相識。後因同事關係,理念相近,便決定在民間公證人制度實施時,成立聯合事務所。

 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總統修正公布公證法新條文,並於二OO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起開始實施。

  楊所長早在同年一月時,於過濾十多個地點後,為便利市民大眾辦理公認證事件,以及不使台北市東區不再沒有司法院機關或準司法院機關,徒步復興北路沿捷運線尋覓地點,最後決定台北市復興北路五十八號二樓A室為聯合事務所的所址。而這個決定也是全台灣民間公證人事務所所址設立的濫觴。

 

地理位置

  本事務所位於南京東路三段與長安東路二段中間的復興北路上,中油加油站的對面,朱崙街口,交通甚為便利。

 

佈置特色

    本事務所佔地六十五坪,是大台北地區佔地最廣的民間公證人事務。

    本事務所是以仿古傢俱為擺飾,雲南重彩畫為壁飾,紅色宮燈、窗櫺木雕,團花錦簇,並以柳條窗及交趾燒圍繞。

    此外,本事務所是採用暖色系裝潢及辦公傢俱,用以吻合大多數辦理的公認證事件都是好事及喜事的特性,有別於法院是以訴訟為中心的單位。

    再者,本事務所採行櫃檯一元化的辦理公認證方式,所以設計了全國公證人辦公處所中最長的櫃檯,便利市民大眾詢問及辦理公認證案件。

 

秉持理念及做法

    本事務所所址確定後,就各種軟硬體的配置及空間功能的分配,經過反覆討論,最後決定仍以各地方法院所採行的櫃檯一元化方式為主軸,並且壓縮辦理公認證案件的流程,將詢問、收件、辦理、用印、繳費、取件等程序,變為由公證人辦理案件與當事人繳費取件兩個流程。與各法院需要當事人奔走於各個窗口的辦理方式,截然不同,當事人只要“請坐”,就可以辦理完畢全部程序。

地址: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五十八號二樓 A室
電話:(02) 2721-5888 傳真:(02)2721-5958
E-MAIL:yandl.notary@msa.hinet.net